9月29日,中央社会工作部行业协会商会工作联系点片区交流会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会议和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全国社会工作部长会议精神,分析形势任务,交流经验做法,部署进一步建好用好行业协会商会工作联系点以及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换届等工作。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柳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中央社会工作部设立行业协会商会工作联系点以来,各地结合实际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在强化党建引领、创新制度建设、推进深化改革、发挥功能作用、完善工作体系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好做法好经验。下一步要准确把握联系点的职责任务,引导各联系点在政治引领上持续探索,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在深化改革上持续探索,建立健全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在转型发展上持续探索,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作用。 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河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社会工作部有关负责同志以及部分行业协会商会工作联系点代表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调研了陕西省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及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切实加强党对行业协会商会的全面领导,持续激发行业协会商会活力,推动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7月14日至17日,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在呼和浩特市委党校举办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能力提升培训班。 本次培训紧扣能力提升核心目标,精心设置课程内容与授课形式。邀请专家教授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持之以恒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要求。围绕《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社会组织“两个覆盖”工作、行业协会商会可持续发展、规范化建设及风险防范等关键业务进行专题辅导。组织学员实地观摩内蒙古社会组织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与和林格尔县党员干部教育基地,通过现场学习深化理解。安排分组交流研讨,分享经验、碰撞思想,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筑牢思想防线。 通过培训,有效弥补了参训学员在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工作中存在的能力短板和认识困惑。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方向、理清了发展思路、找准了落实路径,为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引。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将立足岗位职责,着力做好学习成果的转化运用,把培训所学所悟切实体现到提升工作质效上,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作风,努力为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自各盟市委社会工作部相关科室负责同志,部分全区性、盟市及旗县(区)行业协会商会的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共计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促进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联合印发《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任职管理办法》),规范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提名、履职、监督、退出等各环节工作。 《任职管理办法》由总则、任职条件、提名和审核、选举和任职、监督和退出、附则共6章33条组成,明确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已完成脱钩和直接登记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管理,自治区登记管理机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自治区党委“两新”工委所属行业(综合)党委按职能职责做好有关任职管理工作的职责要求。 《任职管理办法》明确了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需满足基本条件和不得提名的情形,突出政治标准和廉洁自律要求。提名工作应当落实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与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审核工作按照行业协会商会申报、所属行业(综合)党委初审、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复核的程序,综合采取材料审核与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任职管理办法》提出,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需公示,按程序选举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报备,并实行任职谈话制度。要加强对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的教育培训,突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任职管理办法》要求,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应当参加述职并接受评议,建立退出机制。对未脱钩和双重管理的全区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任职审核实行备案管理。
日前,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召开第二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社会工作会议、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座谈会和全国社会工作部长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4年工作,审议有关文件,部署安排2025年重点任务。中央社会工作部部长吴汉圣主持会议并讲话,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参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行业协会商会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要深入学习贯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抓实这项工作。会议强调,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召开以来,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下一步,要持续强化政治引领,推进政策集成,加强规范管理,推动发挥作用,确保2025年各项任务举措件件有着落、事事出成效。会议要求,要进一步用好用足联席会议这一协调机制,密切信息共享、政策协同、工作联动,不断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取得新成绩。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等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异地商会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异地商会积极作用,《民政部 中央社会工作部 全国工商联关于加强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依法登记异地商会同步建立党的组织 异地商会一般是指某行政区域(登记地)之外的特定行政区域(原籍地)的外来投资企业和组织,在登记地自愿发起组成,以原籍地行政区域名称为基本特征,主要以推动两地经济交流合作为宗旨的社会团体,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原籍地行政区划专名和“商会”字样依次构成。 为完善异地商会登记体系,《通知》明确,成立异地商会,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进行登记,坚持成熟一个、登记一个,不得一次大批量、成建制成立登记。要同步落实社会组织党建相关政策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 《通知》提出,严格异地商会登记审查。民政部门要会同社会工作、工商联等部门完善审查条件和程序,明确审查职责,加强审查协同,严格异地商会名称、宗旨、业务范围、发起人、拟任负责人资格等审查,加强成立必要性和运作可行性把关。异地商会选任负责人应当坚持把政治标准摆在首位,按照讲政治、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标准推荐负责人人选。 促进异地商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 《通知》明确,健全异地商会内部治理,依照法规政策和章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内部治理体系。按照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规定要求,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推进党员管理层人员与党组织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促进异地商会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 《通知》要求,异地商会应当围绕人、财、物、事等方面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行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制度和法定代表人述职制度,落实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加强负责人履职监督。完善重大业务活动、投资活动等决策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加强财务风险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和社会监督。健全异地商会调解工作机制,预防化解会员矛盾纠纷。完善从业人员聘用制度,提升服务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廉洁和诚信建设,建设清廉商会,打造信用商会。 推动建立工作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 《通知》明确了工商联作为异地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履行的职责,对作为团体会员加入工商联的异地商会加强联系、指导和服务。提出民政部门与社会工作部门、工商联应建立工作会商和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协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对异地商会的综合监管工作。 《通知》提出,民政部门、社会工作部门、工商联等要根据部门职责,加强对异地商会法治意识、合规意识和治理意识的引导教育,定期组织法规政策培训,不断提高其依法办会、依规管会、依章治会能力。《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社会工作部门、工商联引导异地商会充分发挥政治引导、政策宣传、经济服务、诉求反映、权益维护、诚信自律、社会治理等作用,注重选树异地商会中的先进典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工作,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聚焦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和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注重抓实“六个坚持”,着力推进“六项服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政府助手、企业帮手、行业推手”功能作用,为推进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作出行业协会商会贡献。 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好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持续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教育实践活动。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开展全区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培训380余人次,指导培训业务骨干和党员3600余人次,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及会员企业感悟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殷殷嘱托,牢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活动。各级行业协会商会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区3961家行业协会商会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章程,贯彻于业务活动始终,让“三个离不开”“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携手共进。 积极参与北疆文化建设。各级行业协会商会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挖掘、生动展现内蒙古大地上的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打造体现“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的北疆文化品牌。内蒙古自治区餐饮与饭店协会积极传承蒙餐文化,编撰《蒙餐中国第九大菜系》,其中涵盖205个蒙餐品类,被科技部评为百部优秀科普读物。 坚持绿色发展,服务好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行业协会商会及时掌握国家和自治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措施,通过座谈培训、宣讲论坛、编写指南等方式,帮助会员企业及时知悉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内蒙古环保科技产业协会承接内蒙古“十百千万”生态环保公益宣教工程,在全区招募培训1万名生态环保公益宣教志愿者,通过系列生态环保公益志愿宣教活动,普及生态环保知识。 主动参与“三北工程”攻坚战。全区行业协会商会围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组织会员企业参与“三北”工程攻坚战,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实施一系列保护修复、建设提升工程。阿拉善SEE生态协会聚焦荒漠化防治、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实施“一亿棵梭梭”和“节水小米”遏制阿拉善地区荒漠化蔓延的环保项目,已累计种植梭梭8000多万棵,覆盖面积近200万亩。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宣传“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助力完善绿色低碳政策和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步伐,打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鄂尔多斯市毛乌素林产业协会孵化培育12家自治区级农牧林沙企业,协助建成1万亩保障性中心苗圃、505万亩原料林基地,打造“毛乌素”红枣等林沙产业品牌,构建起以生物质颗粒、饮食品和生态旅游为主的林沙产业体系。 坚持良法善治,服务好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行业协会商会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协会内部和会员单位广泛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开展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增强公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打牢“边疆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基础。兴安盟阿尔山市“雪城义警”治安联防协会致力于矛盾调节、治安巡逻、法律宣传、文明劝导、救助帮扶、社区矫正等工作,协助开展各类巡防检查1800次,法制宣传50场,化解矛盾纠纷120起,组织义警参与文明劝导、邻里互助、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等活动。 自觉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各级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助力大学生就业等行动,组织开展送医药、送文化、送知识、送法律、送技术“五下乡”活动,丰富基层文化生活,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社会工作协会通过开展社区托管运营、社会组织孵化、社工人才培训、政府辅助性服务等项目,组织实施一系列专业化社工服务,让社会工作在民生保障、社会福利、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中贡献专业力量,被民政部评为“全国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 积极参与国防动员。各级行业协会商会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推进边境地区繁荣发展、边民团结幸福、边防安全稳固,以内蒙古的稳定守卫边疆安全、拱卫首都安全。锡林郭勒传统乳制品协会积极投身兴边富民行动,在全盟各旗县市建立乳制品协会,帮助边境农牧民创业增收,累计开展就业培训168场、2.6万人次,帮助各旗县市(区)乳制品企业融资1.8亿元。 坚持守正创新,服务好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 广泛宣传动员。行业协会商会利用区内外传统和现代媒体,加强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能源科技知识普及活动及能源科技咨询和服务,提高能源科技知识和科学用能水平,凝聚社会力量。内蒙古电力协会在全区12个盟市组织开展“双碳”背景下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及电力供需宣讲会,提高广大农牧民电力安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意识。 开展行业调研。行业协会商会利用扎根行业、贴近企业的优势,通过创办行业杂志、专业技术评审、关键技术指标对标等路径,壮大专家团队,通过走访调研、数据分析、专家咨询等方式,提出有见地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为产业发展建言献策。内蒙古北宸智库研究中心发表决策咨询报告77篇,被国家及自治区本级采纳23篇。 制定行业标准。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围绕新能源、光伏、电力、稀土等新兴重点行业及钢铁、有色金属等传统支柱产业,探索完善本行业领域的标准体系,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本行业领域国家标准3项、地方标准37项、团体标准236项,提前抢占阵地,掌握标准体系话语权。 助力技术攻关。发挥“资源多元、联系广泛、门类齐全”的优势,柔性引进高端人才和高端技术,推动知识产权转化为经济增长动能。内蒙古知识产权服务中心积极推动700个知识产权转化项目,创造经济价值达20亿元以上。 坚持固本培元,服务好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 推广先进生产技术。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引导会员单位聚焦“扩大数量、提高质量、增加产量”,以先进技术为引领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设施农牧业、种业振兴、冷链设施建设、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点工作,高质量构建现代农牧业发展体系。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龙头协会积极开展内蒙古“名优特”农畜产品综合认定,引导会员企业学习借鉴相关“名特优”产品技术经验,促进行业内有关企业技术升级、产品升级、效益翻倍。 培育特色优质品牌。行业协会商会协助制定自治区品牌建设实施办法,引导会员企业资本参与品牌建设,助力做大做强粮食、薯业、奶业、肉业、羊绒等优势产业。内蒙古地方特色产品联合会带领会员企业整合资源,开拓国内外市场,承办2024年老区特色产业博览会,展示地方特色产品,搭建助农服务平台,有效带动产品直接消费。 畅通市场销售渠道。行业协会商会创新产销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会员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让更多“蒙字号”走进大市场、卖上好价钱。锡林郭勒盟肉类协会发挥内扶外联作用,对内搭建交流平台、对外开拓新兴市场作用,现已成为中国肉类协会执行委员会委员单位、中国肉类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单位。 坚持内外交流,服务好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 各行业管理部门落实自治区“管行业就要管招商、管产业就要管招商”的要求,按照“量上聚焦、链上发力、质上进阶、精准招商”的工作思路,常态化组织行业协会商会“招商引资,招才引智”,2024年农牧厅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落地招商引资项目22个,达成意向投资26.3亿元。 加强区域交流协作。各行业协会商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定期举办招商引资、创新发展、展览交流等各种会议活动,与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京津冀、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商协会加强交流,促进产业链、价值链相互嵌入、共同发展,实现双赢。内蒙古自治区女企业家协会组织会员企业连续7年赴经济发达省份招商引资,投产达效项目累计利税298亿元、解决就业34万人,发动会员企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捐款捐物3.71亿元。 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利用“一带一路”、中欧班列、金砖国家合作机制等通道平台,行业协会商会支持会员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范围,推动边民互市进口落地加工,引导互市贸易加工、投资、贸易一体化发展。内蒙古医药商会在蒙古国、俄罗斯、白俄罗斯、新西兰等国家建成蒙医馆,在推动传统医药走出去作出上重大贡献。内蒙古国际商会组织25家企业出访北美洲、欧洲多国开展国际经贸交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