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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13

来源:内蒙古社会工作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解决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促进我区志愿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一)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问题

1. 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同时开办企业,且客户与志愿服务组织服务对象高度重合,涉嫌非法关联交易;

2. 假借志愿服务名义,以各种形式违规收取费用,涉嫌骗取钱财;

3. 涉嫌以志愿服务名义开展传销等违法活动;

4. 与商业机构合作,以志愿服务名义引流客户,参与相关牟利活动;

5. 虚假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或参与时长证明买卖;

6. 冒充“中字头”“国字头”志愿服务组织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7. 违规开展评选评奖活动,擅自授予相关荣誉;

8. 有关企业、组织或个人以其他形式违法违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9. 持续一年未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0. 其他需要整治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相关问题。

(二)各地区各部门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相关问题

1. 志愿服务队伍备案审核、志愿服务活动发布及审核不严,存在制度漏洞;

2. 缺乏投诉受理处置平台;

3. 发布未实际开展的虚假活动信息,涉嫌盗刷志愿服务时长;

4. 虚构与官方机构、知名组织合作关系,夸大自身权威性、影响力,误导社会公众;

5. 为商业活动或非法组织违规招募志愿者提供便利;

6. 对个人注册信息等数据进行交易或存在数据安全隐患;

7. 其他需要整治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相关问题。

(三)互联网平台相关问题

1. 非官方组织在各类互联网平台上注册含“地域+志愿”“行业+志愿”等具有迷惑性的账号,假借官方背景误导社会公众;

2. 发布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的商业营销信息;

3. 非法或违规售卖“中字头”“国字头”志愿服务证书;

4. 其他需要整治的互联网平台相关问题。

征集方式

电子邮箱:

nmgshgzb2024@126.com,邮件名称请注明“志愿服务领域突出问题线索”。

来信地址: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敕勒川大街1号,收件人请注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五处”。

征集要求

提供问题线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于虚构、夸大、捏造事实,借机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反映的问题线索要确保客观真实,应提供具体时间、地点、情形,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图片、视频、文件等),便于准确了解问题并进行调查核实;

反映问题线索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虚假署名信函不予受理。我们将以适当形式向反映人沟通反馈问题处理情况。

感谢广大市民、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服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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