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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

内蒙古举办全区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 2026-09-24 来源: 内蒙古社会工作

9月21日至9月23日,全区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专题培训班在乌兰察布市委党校举办,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部长、“两新”工委书记吴志强出席开班式并讲话。

本次培训班为期3天,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社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聚焦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加强自身建设等内容开展政策解读、专家讲座、实地观摩、研讨交流和党性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把准工作方向,明确重点任务,更好推动新时代内蒙古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训班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社会工作的地位作用、根本原则、价值取向、重点任务,加快构建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社会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及我区工作措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突出抓好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抓好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抓好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以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要注重提升社会工作干部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在真学真信中筑牢思想根基,在学用结合中推动成果转化,在真抓实干中锤炼过硬作风,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上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区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社会工作力量。

各盟市、旗县(市、区)党委社会工作部部长,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部分同志120人参加培训。


来源: 内蒙古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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