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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

天津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重点举措》

发布时间: 2026-10-09 来源: 天津社会工作

为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近日,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重点举措》(以下简称《重点举措》)。

《重点举措》聚焦完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结合天津实际和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逐项细化分解为加快培养、加大使用、完善评价、优化激励、加强组织实施5个方面20条具体举措,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健全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加快培养方面,明确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健全三级培训体系,用好“培训直通车”,建强高级社会工作师工作站,深化专业培训,加强专业教育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加大使用方面,提出统筹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均衡发展、多渠道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加快推动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和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等重点领域发展、深化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融合发展等措施。完善评价方面,明确落实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的评价标准,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优化激励方面,注重合理确定薪酬待遇,支持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按照规定申领“海河英才”卡,编纂社会工作服务典型案例,加强宣传选树。

《重点举措》明确,要坚持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将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经费保障。要求各有关部门结合职能职责,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重点举措取得实效。

下一步,全市将认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重点举措清单化、项目化落地,着力建设一支听党话跟党走、本领强业务精、有情怀讲奉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队伍,为提升全市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 天津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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