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区报》11月4日头版 内蒙古出台21条措施 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等13个部门(单位)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着力健全适应新时代要求、具有内蒙古特色的志愿服务体系。 在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化动员体系方面,《若干措施》明确重塑“四项机制”,建立“党建+志愿服务”机制、构建“行业+志愿服务”机制、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服务”机制、改进“应急+志愿服务”机制。 在健全志愿服务精准化供给体系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建立“四项清单”,整合资源清单、收集需求清单、列出服务清单、制定项目清单。 在健全志愿服务专业化队伍体系方面,持续壮大队伍力量、加强组织建设、提高能力素质。 在健全志愿服务便利化阵地体系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推动“三项建设”,完善站点布局建设、深化标准化建设、推进数字化建设。 在健全特色鲜明的志愿文化体系方面,《若干措施》明确突出“三有”导向,推进宣传阐释更加有形、促进氛围营造更加有感、增强文化自觉更加有效。 在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化保障体系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抓实“四项保障”,健全政策保障、强化权益保障、完善激励保障、提供法治保障。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召开部务会,研究审议《内蒙古自治区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部长吴志强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明确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任务,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志愿服务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准确把握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使命任务和做好我区志愿服务工作的具体要求,切实担负起推动全区志愿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责任。 会议强调,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社会工作部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建机制、强队伍、拓阵地、抓活动、提质效、树品牌”为目标,健全志愿服务动员、供给、队伍组织、阵地、文化、保障体系,推动全区志愿服务高质量发展,为服务办好两件大事、实现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北疆志愿力量。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要强化政治引领,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化动员体系;要实行清单管理,健全志愿服务精准化供给体系;要加强多维赋能,健全志愿服务专业化队伍体系;要巩固拓展阵地,健全志愿服务便利化阵地体系;要突出“三有”导向,健全特色鲜明的志愿文化体系;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志愿服务制度化保障体系。
7月17日,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统计调查工作推进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强调,这次统计调查工作是中央社会工作部组建以来首次开展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是中央组织部、中央社会工作部两家单位联合开展的一项工作。本次统计调查工作不仅是一次数据收集的过程,更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号召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强化协同配合,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共同推动我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事业迈向新的高度。 会上,传达学习了上级文件精神,就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解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就统计调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自治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设分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