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经党中央同意,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下简称“学习教育”)。学习教育于2025年全国两会后启动、7月底前基本结束。 《通知》明确,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组织全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系统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取得的显著成效,集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运用由风及腐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推动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赢得人民群众信任拥护,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强调,坚持聚焦主题、简约务实,不分批次、不划阶段,一体推进学查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学习研讨要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总结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提高认识、增强信心,坚定不移抓好落实。查摆问题要通过对标对表查摆,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信访反映等途径,全面深入查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整治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立查立改、即知即改。开门教育要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组织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服务群众,让群众可感可及。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学习教育负总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紧密结合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分类指导,做好宣传引导,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规划》制定与实施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制定《规划》的主要背景和总体考虑。 答:根据党内统计,截至2023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918.5万名,基层党组织有517.6万个,是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锻造过硬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实施上两轮五年规划,有力推动党员教育事业开创了新局面,取得了新成效。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都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出部署。中央组织部在系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起草了新一轮规划稿。2024年11月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规划》。 《规划》分为5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三是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建功立业;四是创新方法载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五是加强组织实施。总体看,《规划》通篇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坚持政治引领、分类指导、守正创新、服务大局,把党员教育培训放到整个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中来谋划,强调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问:请介绍一下《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指标要求。 答:《规划》统筹把握党对广大党员的新要求、世情国情党情社情的新变化、党员队伍建设的新情况,鲜明提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党员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成效进一步提升等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在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7个方面基本任务,分级分类对党员开展有组织的专题培训,确保全体党员应训尽训。这为做好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明确了政策要求和前进方向。 根据上一轮规划总结评估情况和有关法规文件,在充分调研基础上,《规划》提出了集中学习培训的学时要求。集中学习培训,主要包括脱产培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的学习研讨,由组织安排的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以及集体组织的线上培训;其中,脱产培训主要是指经组织选调,集中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各类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及其他培训阵地参加读书班、研讨班、培训班等。具体指标要求,与上一轮规划基本一致,考虑与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相衔接,把原来每年学时要求调整为5年总的要求,明确了具体天数和学时。《规划》还提出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脱产培训学时要求,强调党员干部学时要求按照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执行,明确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 问: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员教育培训的首要政治任务,《规划》对此是如何部署的? 答: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理论武装,每逢重大历史关头,都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全党思想。新征程上,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尤为重要。《规划》聚焦抓实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这一首要政治任务进行谋篇布局,在目标任务上,旗帜鲜明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作为第一位的目标,明确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学时占总学时的50%以上等要求,以推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取得更大成效;在日常教育上,注重把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突出出来,从深化学习教育、加强解读阐释、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等方面作出统筹安排,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党支部、党员教育培训机构、党员开展理论学习教育的具体要求,部署“党课开讲啦”、“学习身边榜样”等活动,强调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结合起来,注重理论学用转化;在专题培训上,明确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要求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精心设计培训专题,组织党员把全面学和重点学结合起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工作保障上,着力把供给高质量理论教育资源作为重要举措加以部署,明确相关部门组织开发系列优质课程、课件和读本,切实提高基层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质效,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问:《规划》对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党员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干事本领有哪些部署要求? 答: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这要求广大党员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教育培训是增强本领的重要途径。党员分布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承担着不同职责和具体任务,必须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规划》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突出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对农村、城市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包括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学生、科研机构、医药卫生系统)、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金融企业)、新兴领域的党员专题培训工作,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实施路径,这也是这一轮规划的突出特点。 需要说明的是,《规划》把握党员队伍分布特点和组织体系运行规律,着重明确了各类党员专题培训的责任主体,同时还强调整体联动。比如,在机关党员培训中,提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抓机关带行业系统,延伸开展普通党员专题培训。这样,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党员的培训责任主体也就清楚了。《规划》还针对流动党员特点,明确要求流出地(单位)和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联动抓好教育培训。总之,这样部署开展专题培训,目的就是要围绕党员岗位职责需要精准施训,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始终干字当头、担当作为,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问:《规划》在创新党员教育培训方法载体,特别是信息化手段运用方面,提出了哪些举措? 答:《规划》就提高党员日常教育质量、规范脱产培训提出具体要求,强调注重完善基本培训,运用视频集中培训等方式,让优质课件直达一线、覆盖基层,推动基层党组织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与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有机结合。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规划》适应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等新情况,提出要建好用好管好各级各类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强化教育培训功能,统筹推进共产党员教育平台一体化建设,开设共产党员网在线课堂,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有组织的学习提供服务,为广大党员学习以及难以参加线下调训的党员提供线上培训服务,为开展党员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提供支撑。《规划》对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网络空间发挥积极作用、加强平台信息安全管理等,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规划》对加强组织实施有哪些部署要求? 答:党员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面资源力量,形成有力有序有效的工作新格局。《规划》从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制度机制、夯实基础支撑、不断改进学风、强化督导评估等5个方面,对加强组织实施作出部署。为回应基层期盼,更好推动工作落实,《规划》提出要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构职能,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与发展党员、管理监督服务党员的衔接和与干部教育培训的协同,健全需求调研、党员调训、激励约束等机制,对师资培育、内容建设、阵地管理、经费保障等也作出了安排。《规划》特别强调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规划》出台后,各级党组织要以高度责任感抓好落实,深入学习宣传,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部门要注重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分工抓好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教育培训,发挥好领学促学作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举措,确保《规划》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2028年)》全文如下。 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锻造过硬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以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重点,坚持政治引领、分类指导、守正创新、服务大局,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开拓进取、干事创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 主要目标是: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深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取得更大成效,广大党员对这一重要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理解把握更加完整准确全面,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更加坚定自觉。党员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培训作用更加凸显,日常教育更加规范,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更加健全,信息技术运用更加充分,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工作格局更加完善。党员教育培训成效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初心使命更加牢固,纪律作风更加严实,党性修养和实践本领显著增强,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为实现以上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在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抓好党员日常教育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基本任务,分级分类对党员开展有组织的专题培训,确保全体党员应训尽训。党员5年内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20天或160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5年内参加各类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35天或280学时,其中每年参加县级以上党委举办的脱产培训累计一般不少于5天或40学时。党的创新理论教育学时应占总学时的50%以上。党员干部学时要求按照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执行。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集中学习培训不作硬性要求。 二、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全党思想意志行动 (一)深化学习教育。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主线,县级以上党委要加强统筹指导,持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走深走实。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每年作出具体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组织好集体学习和党员个人自学。党员教育培训机构要完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提高理论培训质量。党员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重要著作,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二)加强解读阐释。及时推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党员教育培训课程,引导广大党员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党课开讲啦”活动,广泛组织讲党课和优秀党课展播,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按要求定期讲党课。用好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面向基层党员开展生动鲜活的理论宣传教育。中央组织部要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适时推出解读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优质课件和读本。 (三)健全和落实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健全和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把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用好红色资源,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广大党员持续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注重理论学用转化,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立足岗位担当作为。深入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激励广大党员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分级分类开展专题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建功立业 (四)突出专题培训的政治引领性和分类指导性。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对党员开展专题培训的主题主线、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针对党员所在领域行业的实际,引导其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地区本部门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五)农村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等,注重实战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党员在服务群众中作表率、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时打头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党员集中轮训计划,组织开展专题培训。 (六)城市社区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结合提升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效能等,引导城市社区党员提高参与基层治理、为民办事服务等方面能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城市社区党员专题培训计划,抓好组织实施。 (七)机关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以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等,引导机关党员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依法履职、廉洁从政、务实为民。各级党委(党组)要统筹用好干部教育培训成果,坚持抓机关带行业系统,延伸开展普通党员专题培训。 (八)事业单位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工作等重要论述,结合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等,引导事业单位党员增强思想觉悟、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党员,结合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等,引导他们自觉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肩负起新时代文化使命。对教育系统党员,结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等,结合实施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行动,引导他们争做“四有”好老师的示范标杆,矢志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对学生党员,注重把握其思想行为特点,坚持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与思政课教育、社会实践有机结合,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立报国强国大志向、做挺膺担当奋斗者。对科研机构党员,结合坚持“四个面向”的战略导向、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引导他们弘扬科学家精神,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对医药卫生系统党员,结合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引导他们恪守医德医风医道,更好保障人民健康。各级党委(党组)要针对各类事业单位实际和公益性、服务性、专业性特点,组织开展党员专题培训。 (九)企业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金融工作等重要论述,结合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等,引导企业党员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为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对国有企业党员,结合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等,引导他们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对金融企业党员,结合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引导他们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服务人民,带头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守好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的根和魂。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好所属(所辖)企业党员专题培训。 (十)新兴领域党员培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健康”和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等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提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增强党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影响力等,引导党员强化党性观念和党的意识,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提升职业技能,更好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各级党委(党组)要抓好新兴领域党员专题培训。 四、创新方法载体,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质增效 (十一)丰富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认真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报告会等,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提高党员日常教育质量。规范脱产培训,灵活运用案例讨论、互动交流、现场体验等方法,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注重完善基本培训,运用视频集中培训等方式,让优质课件直达一线、覆盖基层,推动基层党组织有组织地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与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有机结合,不断增强实效性。 (十二)推进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坚持规范有序、集约高效,加强各级各类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功能。统筹推进共产党员教育平台一体化建设,开设共产党员网在线课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网和中国干部网络学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网上党校”、“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规范网络学习行为,提高学网用网能力,在网络空间发挥积极作用。注重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对党员参训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精准性。加强平台信息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数据分类分级保护等制度,确保安全可控。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三)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各基层单位党委和党总支的直接实施责任、党支部的具体组织责任,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宣传部门的内容提供和舆论引导作用、党校(行政学院)的优质课程课件供给保障作用,构建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作,推动解决问题,确保任务落实。明确流动党员教育培训责任,流出地(单位)和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联动抓好流动党员教育培训。 (十四)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构职能,依规配强工作力量。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党员教育工作体系化建设。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与发展党员、管理监督服务党员衔接,强化党员教育培训与干部教育培训有效协同。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定期轮训,每年举办全国党员教育专题培训班,推动培训成果惠及广大党员。健全教育培训需求调研、激励约束等机制,激发党员参学参训内生动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党员调训机制,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 (十五)夯实基础支撑。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师资聘任管理制度,分级分类建立并动态管理师资库。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内容资源开发与供给,鼓励地方和部门、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发高质量特色教材和案例课程。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作用,规范和加强乡镇(街道)党校、现场教学点和远程教育站点建设,用好各类党员教育培训基地、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各级年度财政预算和各级党委留存党费主要用于教育培训党员等要求,形成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必要保障。 (十六)不断改进学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严格培训纪律和学员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厉行勤俭节约,讲求培训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十七)强化督导评估。建立述学导学督学制度,实施党员脱产培训年度计划备案管理。把党员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巡视巡察、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抓好本规划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开展中期和5年总结评估工作。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请示报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央军委根据本规划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 (2025年1月1日) 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当前,农业再获丰收,农村和谐稳定,同时国际环境复杂严峻,我国发展面临的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越是应对风险挑战,越要夯实“三农”工作基础。做好2025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守正创新,锚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国目标,以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为动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乡村建设水平、乡村治理水平,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一、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主攻单产和品质提升,确保粮食稳产丰产。进一步扩大粮食单产提升工程实施规模,加大高产高效模式集成推广力度,推进水肥一体化,促进大面积增产。加力落实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任务。多措并举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挖掘油菜、花生扩种潜力,支持发展油茶等木本油料。推动棉花、糖料、天然橡胶等稳产提质。 (二)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做好生猪产能监测和调控,促进平稳发展。推进肉牛、奶牛产业纾困,稳定基础产能。落实灭菌乳国家标准,支持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为主体的奶业养殖加工一体化发展。严格生猪屠宰检疫执法监管,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提升饲草生产能力,加快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确保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完善补充耕地质量评价和验收标准。持续整治“大棚房”、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坚决遏制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制定基本农作物目录,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监测体系。分类有序做好耕地“非粮化”整改,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作物生长周期等设置必要的过渡期。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化建设内容,完善农民全过程参与项目实施机制,强化工程质量全流程监管。稳步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加强东北黑土区侵蚀沟、南方酸化退化耕地治理。分类推进撂荒地复垦利用。在确保省域内耕地保护任务不降低前提下,稳妥有序退出河道内影响行洪安全等的不稳定耕地。加强传统梯田保护。 (四)推进农业科技力量协同攻关。以科技创新引领先进生产要素集聚,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瞄准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强化农业科研资源力量统筹,培育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发挥“南繁硅谷”等重大农业科研平台作用,加快攻克一批突破性品种。继续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推动农机装备高质量发展,加快国产先进适用农机装备等研发应用,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支持发展智慧农业,拓展人工智能、数据、低空等技术应用场景。 (五)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预报,用好区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等力量,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建设现代化防洪减灾体系,全面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大中型灌区建设改造,推进蓄滞洪区关键设施建设和管理机制改革。加强平原涝区治理,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整治,加快修复灾毁农田及灌排设施。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做好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和统防统治。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 (六)健全粮食生产支持政策体系。落实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完善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政策,稳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推动扩大稻谷、小麦、玉米、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投保面积。鼓励地方开展粮油种植专项贷款贴息试点。健全粮食主产区奖补激励制度,加大对产粮大县支持。启动实施中央统筹下的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做好资金筹集和分配。逐步扩大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实施范围。 (七)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综合施策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稳定市场供需,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维护好农民利益。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等违法行为。加强口岸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产业损害预警体系。有序做好粮食收购,强化储备粮监管。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发布和预期引导。 (八)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加强蔬菜应急保供基地建设,实施大中城市周边现代设施农业更新工程。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发展深远海养殖,建设海上牧场。发展森林食品,丰富“森林粮库”。推动食用菌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藻类食物开发。培育发展生物农业,开拓新型食品资源。加快建立粮食和大食物统计监测体系。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化农产品药物残留治理,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使用。 (九)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加强公共食堂、餐饮机构等用油指导,推广减油减盐减糖和全谷物等膳食。推动粮食机收减损、适度加工和科学储存。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十)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持续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防止思想松懈、工作松劲。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纳入帮扶。深入开展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增强帮扶车间就业吸纳能力,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和收入。按照巩固、升级、盘活、调整原则,分类推进帮扶产业提质增效。深入开展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加强消费帮扶平台企业和产品管理。 (十一)统筹建立农村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和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评估,研究制定过渡期后帮扶政策体系。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识别认定。注重激发内生动力,强化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支持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通过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等机制给予差异化支持。 (十二)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建立统一的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制定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办法,健全资产形成、确权移交、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全程监管制度,推动经营性资产保值增效、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完善资产分类处置制度,支持各地盘活低效闲置资产。 三、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 (十三)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大力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打造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开展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提升乡村旅游特色化、精品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构建农产品和农资现代流通网络,支持各类主体协同共建供应链。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十四)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将联农带农作为政策倾斜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联合与合作,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十五)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加大稳岗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就业服务和劳务协作,培育推介特色劳务品牌。推进家政兴农行动。加强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推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和有效运转,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发展各具特色的县域经济,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促进农民就近就业增收。实施数字乡村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行动。扩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规模,在重点工程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 四、着力推进乡村建设 (十六)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布局。顺应人口变化趋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发挥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的空间统筹和要素保障作用,促进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提高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实效,不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对不需要编制的可在县乡国土空间规划中管控引导或出台通则式管理规定。合理确定村庄建设重点和优先序,统筹建设和管护,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十七)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分类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推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和专业化管护。实施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开展农村公路及桥梁隧道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持续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巩固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成果,改善农村水路交通出行条件,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深化快递进村,加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深化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支持连锁经营布局县域市场,推动冷链配送和即时零售向乡镇延伸。推动农村消费品以旧换新,完善废旧家电等回收网络。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加强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公共充换电设施。提升农村地区电信普遍服务水平。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做好受灾地区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十八)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和消防、安全等管理水平,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全面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资金规范使用。以人员下沉为重点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推动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和爱国卫生运动。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的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鼓励开展村级互助性养老服务。发展农村婴幼儿照护服务。扩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面,提升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保障和康复救助。 (十九)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健全农村改厕实施机制,完善社会化管护和服务体系。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推动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协同治理,基本消除农村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系统治理,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大力推进“三北”工程,强化资源协同和联防联治,提升防沙治沙综合治理效果。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强化长江珍稀濒危物种拯救和重要栖息地生态修复。 五、着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 (二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高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保持县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期稳定,持续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水土不服”问题。做好全国村“两委”换届,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推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担当作为。加强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严格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支持农民群众多渠道参与村级议事协商。持续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对村巡察,细化完善新时代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范。 (二十一)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全面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强化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从严管控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精简优化涉农考核。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持续深化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通过“减上补下”等方式推动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加强分类管理、统筹使用。 (二十二)加强文明乡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践行。培育时代新风新貌,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推进和睦家庭与和谐邻里建设。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丰富农村文化服务和产品供给,创新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加强乡土文化能人扶持,引导群众性文体活动健康发展。推进传统村落特色保护区建设,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深入实施乡村文物保护工程。 (二十三)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作用,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和关心关爱。加大对婚托婚骗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宗祠规范管理。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益性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规范农村演出市场,深入整治低俗表演活动。加强农村科普阵地建设,反对封建迷信。 (二十四)维护农村稳定安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完善信息共享、协同解决机制,营造积极健康的社会氛围。健全农村地区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防范遏制“村霸”、家族宗族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加强农村宗教事务管理。深入打击整治农村赌博,筑牢农村禁毒防线,严厉打击涉农领域传销、诈骗等经济犯罪。健全农村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着力健全要素保障和优化配置体制机制 (二十五)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坚持“大稳定、小调整”,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扩大整省试点范围,妥善化解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鼓励通过发布流转价格指数、实物计租等方式,推动流转费用稳定在合理水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增强带动农户能力。 (二十六)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扎实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的有效实现形式。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持续深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专项治理。推进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和合理利用。 (二十七)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领域资金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推广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坚持农村中小银行支农支小定位,“一省一策”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健全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严厉打击农村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着力整治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资金等问题。 (二十八)完善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优化调整涉农学科专业。提升涉农职业教育水平,鼓励职业学校与农业企业等组建产教联合体。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科技特派员、特岗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深入实施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和引导城市人才服务乡村,健全评聘激励机制。 (二十九)统筹推进林业、农垦和供销社等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整优化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赋予权利人更加充分的林木处置权和收益权。深化农垦改革,健全资产监管和公司治理等体制机制。完善国有农用地权利体系,促进规范管理利用。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和用水权改革,加强取用水管理,持续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推广运用节水灌溉技术。 (三十)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转移人口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办好农村的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关键在党。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夯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推动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深走实,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保持历史耐心,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重点实事,让农民群众可感可及、得到实惠。全面落实“四下基层”制度,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防止政策执行简单化和“一刀切”。鼓励各地实践探索和改革创新,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积极性,激发乡村全面振兴动力活力。 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推动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村地区更加繁荣、农民生活更加红火,朝着建设农业强国目标扎实迈进。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主要内容如下。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确保农村人口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为底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乡村建设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重点,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扎实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 工作中要做到: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坚持循序渐进、久久为功。要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积小胜为大成。要统筹不同区域,合理确定阶段性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尊重客观规律,不超越发展阶段,不提脱离实际的目标;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实现乡村全面提升。 主要目标是: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更加稳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乡村产业更加兴旺,实现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乡村更加生态宜居,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乡风文明持续提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充分传承发展,农民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乡村治理更加有效,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农民生活更加美好、收入水平持续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基本建立。东部发达地区、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大中城市郊区乡村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现代化基本实现,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二、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统筹优化城乡发展布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优化农业、生态和城镇空间。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等主要控制线,科学编制实施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化耕地保护,坚决整治乱占、破坏耕地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有序恢复耕地,逐步补足耕地保护任务缺口。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确保耕地数量有保障、质量有提升。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绘制全国耕地种植用途“一张图”。优化乡村功能和空间布局,充分发挥乡村在保障农产品供给和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加强以“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产品主产区建设,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筑牢“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保留乡村景观特色,赓续农耕文明。 (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人才、技术等要素规范有序向乡村流动。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一体推进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和治理,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持中西部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建设。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推动县域产业协同发展,以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基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发挥各类产业园区带动作用,引导县域产业集聚发展。 (三)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细化村庄分类标准,科学确定发展目标。集聚提升类村庄重点强化产业发展,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城郊融合类村庄重点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特色保护类村庄重点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环境;搬迁撤并类村庄有序实施搬迁撤并,解决好民生保障、就业增收和生态保护等问题。短期内难以判断的村庄,留足观察和论证时间,重点保障基本民生需要。 (四)衔接推进脱贫地区全面振兴。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抓好防止返贫监测,落实帮扶措施,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加快补齐脱贫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布局产业发展所需配套设施。推进脱贫地区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帮扶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进消费帮扶,完善脱贫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和分享收益机制。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推进携手促振兴行动,鼓励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到脱贫地区共兴产业。推动帮扶政策体系向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转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口,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对缺乏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完善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县域振兴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帮扶协作机制。 三、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五)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作为现代农业建设的首要任务,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持稳面积、增单产两手发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7.5亿亩左右、谷物面积14.5亿亩左右。组织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大力实施粮食单产提升工程,推动粮食产能稳步迈上1.4万亿斤台阶。深入实施国家大豆和油料产能提升工程,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落实棉花目标价格政策,加强糖料、天然橡胶基地建设。健全市场监测预警体系,统筹做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储,完善储备体系和制度建设,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优化生猪、棉花、食糖市场调控机制,加强应急保供能力建设。 (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推动逐步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完善建设、验收、管护机制,支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建设管护。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相挂钩。深入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快灌区建设改造。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进设施种养业建设,完善烘干、物流等设施。加强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加强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防控,实施动植物保护工程,健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和动物防疫体系。 (七)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优化科技创新体系,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研究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分类评价制度。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强原创性研究;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种业振兴,建设种质资源保存鉴定等设施平台;加快核心种源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大型种业企业。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加快大型高端智能农机和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等农机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研发应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八)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粮食生产补贴,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健全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落实粮食作物完全成本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实施差异化保费补贴政策,加大对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强化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合理安排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规模,实施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稳定的协作关系。 四、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长 (九)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培育现代乡村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发展乡村种养业、加工流通业、休闲旅游业、乡村服务业。以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打造现代乡村产业走廊,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优化产业链组织方式,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协同共建产业链供应链。建强产业发展载体,支持县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发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十)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主产区建设加工产业园。完善流通骨干网络,改造提升批发市场,布局建设城郊大仓基地,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有序发展农事体验等新业态,探索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融合发展方式。 (十一)强化农民增收举措。落实农民工稳岗就业政策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支持返乡入乡创业,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完善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企业与小农户加强利益联结,推动增值收益分配向农户倾斜。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相关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 (十二)全面促进农村消费。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推动客货邮融合发展,加快消费扩容。加大面向农村的产品创新和营销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深入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信息消费,推进消费升级。发展农村生活服务业,实施农村消费市场净化行动,完善消费配套设施。 五、大力培养乡村人才,吸引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全面振兴 (十三)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和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加强对青年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指导,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鼓励和引导青年入乡发展和就业创业,加强农业农村科技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培养,通过科技小院等形式,推动涉农教育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培养农技推广人才,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乡村公共服务和治理人才队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和人才支撑项目,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加强农村法律人才和儿童服务人才培养。 (十四)完善乡村人才培养体系。健全涉农高等教育体系,优化提升职业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村干部、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健全涉农培训体系,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实行按需培训。强化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加强农村数字人才、电商人才培育。 (十五)健全乡村人才保障机制。建立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支持返乡人员、退役军人、退休专家等投身乡村全面振兴,健全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推动科技、医疗、教育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引导各地实行职称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激励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做好返乡入乡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就业人员纳入涉农培训范围。 六、繁荣乡村文化,培育新时代文明乡风 (十六)提升乡村精神风貌。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做好普法、科普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深化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良好乡风家风民风,引导村民遵规守约,扎实开展高额彩礼、大操大办、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治理,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培育现代文明殡葬新风。 (十七)重塑乡村文化生态。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健全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常态化机制,推进乡村文化志愿服务,开展具有农耕农趣农味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探索建立群众文艺团队培育引导机制,开展乡村文化指导员相关工作,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联动高效运转,推进农家书屋改革创新。 (十八)增强乡村文化影响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强化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开展古树名木复壮及古树群保护。推进中国传统节日振兴,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培育壮大乡村文化产业,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提升乡村旅游质量效益,加快数字赋能乡村文化产业。 七、深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十九)加快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推广绿色生产技术,鼓励测土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降低经济作物化肥施用强度,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节水旱作农业。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行农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监测评估。稳步推进农业减排固碳,推广免耕少耕播种技术,降低农业甲烷和畜禽养殖臭气排放,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和绿色技术装备应用,开展农业减排固碳技术攻关。 (二十)改善乡村生态环境。推进耕地草原森林河湖休养生息,完善耕地轮作休耕、草原保护等制度,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并轨管理,开展重点河湖治理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深入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推进河湖库“清四乱”,保护和修复小微湿地,推进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 (二十一)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权益,健全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开展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交易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保护补偿市场化发展。开展乡村生态产品经营开发,打造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加大绿色金融支持。 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增进农民福祉 (二十二)推进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提高路网通达水平,加快农村公路骨干路网提档升级和基础网络延伸连通,深化推进“四好农村路”、城乡交通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强化供水安全保障,因地制宜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发展,实施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加强中小型水源保障工程建设,实施水质提升行动。优化能源供给,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发展清洁能源。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推动现代宜居农房建设。 (二十三)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引导农民开展户内改厕,完善农村厕所建设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处理。分类开展生活污水治理,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批次推进实施,基本消除较大面积黑臭水体。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进源头分类减量、就地就近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善收运处置,提升有毒有害垃圾处置能力。提升村容村貌,开展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和村庄清洁行动。 (二十四)稳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优化县域教育布局,改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强化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发展,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应对重大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开展老年和妇幼健康、优生优育服务,因地制宜建设公共健身设施。完善基础民生保障,健全养老服务网络,根据各地情况和农民实际需求,推进敬老院等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质增效,积极发展互助养老,坚决不搞“一刀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关心关爱服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二十五)完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排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服务条件;盘活利用闲置设施用于社区服务,有序推动现有设施“一室多用”。提升农村社区服务设施效能,鼓励群团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参与建设管理和提供服务。 (二十六)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推动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构建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快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互联网+”、“智慧广电+”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加强乡村教育、医疗、文化数字化建设。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 (二十七)优化乡村规划建设。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优先建设既方便生活又促进生产的项目,引导农民参与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充分利用各类已建设施,严禁使用财政资金建设景观项目。开展乡村建设评价。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建立工程建设与管护机制同步落实制度,编制管护责任清单,合理分担管护成本,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乡一体化管护。 九、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二十八)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做好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依法纠正撂荒承包地、破坏耕地生产能力等行为。建立健全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鼓励小农户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管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严控集体经营风险和债务规模。 (二十九)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优先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强化乡村发展用地保障,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政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统筹安排农业农村发展用地。规范有序稳妥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可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三十)健全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发挥财政支持作用,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用好新出台的投融资政策。完善金融服务,健全大中型银行服务“三农”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性金融支农作用,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定位,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化涉农金融风险补偿机制,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完善农业再保险和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依法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乡村振兴投入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三十一)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各项重点任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农垦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和垦地合作。完善集体林权、国有林场、草原承包经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等制度。推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以及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示范带动作用。 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 (三十二)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全面振兴。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县级党委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责任。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全面培训提高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全面振兴能力。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农村党员进县级党校轮训,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加强乡镇、村干部关心关爱和待遇保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把纪检监察工作向村延伸覆盖,强化对村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 (三十三)推进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加强县级统筹协调,推动乡镇扩权赋能,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干部力量向基层充实,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下沉,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健全乡镇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服务管理力量。制定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化法治乡村建设,加强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发挥好村规民约作用。创新治理方式,推动数字赋能乡村治理,创新村民协商议事形式。 (三十四)维护乡村和谐稳定。健全基层服务体系,加强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完善治理平台。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健全乡镇、村级应急管理协调机制和组织体系,完善防汛、防火等责任人制度,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开展相关宣传和演练。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领导干部下访接访。完善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和谐邻里建设。加强农村宗教活动常态化管理,全面防范打击农村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开展反邪教拒毒防毒宣传教育、赌博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加强组织实施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要加强统计监测,适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建立乡村全面振兴工作联系点。加快涉农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完善乡村振兴法律规范体系。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作用,激发全社会参与乡村全面振兴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工作中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象工程。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近日,中央社会工作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全国总工会等8部门联合出台措施,指导加强快递员、网约配送员服务管理,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措施提出,推进友好场景建设,推动优化住宅小区、商场、楼宇等配送环境,加强对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的关心关爱,帮助解决进门、停车、用餐、职业发展等急难愁盼问题。 措施明确,敦促平台企业履行责任,指导重点网约配送平台企业动态优化调整算法规则,用主流价值导向驾驭算法;指导快递企业和网约配送平台企业就涉及劳动权益的制度规则和算法等重要事项,经常性开展协商协调,维护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合法权益。 措施强调,加强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业标准、行业准则和自律管理等制度,营造安全、文明、和谐从业环境。 措施要求,加快推动快递企业、网约配送平台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组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广泛宣传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先进事迹,加强组织凝聚、激励引导,强化职业认同和社会认同。 中央社会工作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指导和督促,推动措施落地见效,让快递员、网约配送员切实有感。